
在美国,婴儿在出生时就根据出生地原则获得了公民身份,也就是说,出生在美国土地上的婴儿,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。
西半球的大多数国家都有某种形式的“土地原则”公民身份,而欧洲更倾向于“血统主义”公民身份,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必须为本国公民。当今,至少有30个国家是根据“出生地”原则确认公民身份的,包括美国和大多数西半球国家。《华盛顿邮报》曾经指出:宽松的归化法律使欧洲人更愿意到美国旅游或者定居。
(2)、移民美国入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在5年之中,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国,如果超过半年以上,必须提供无意放弃美国住所的证明。因此,也要相应地延长申请入籍的时间,而重新计算在美国的居留时间。
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,才能夫妻双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。
在提出入籍申请时,必须是在美国已连续居住5年的最后半年里,并且是已在当地的州或城市里至少居留了6个月的时间。
必须具备初步的英语读、听、说和写的能力。入籍的申请人应对英语有一定程度的了解,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,审查入籍资格时移民局官员以口试方式,入籍申请者要用英语回答有关美国历史和美国政府方面的知识。
美国移民法规定,与他人有通奸行为、卖淫行为或重婚行为,或不尽抚养义务,以及有酗酒、吸毒行为等,都属于品行不良,不能入籍。
必须对美国历史与宪法、移民法有一定的了解。主要是对美国历史上重要的事件、人物、政府组织机构与权利的了解,以及对美国宪法原则和重要修正案内容的了解。
总的来看,移民美国之后还是需要遵守相关的居住要求,以免绿卡身份被撤销,而且最好不要频繁出入境,尤其不能在美国居住时间很短,以免身份受到影响。
(3)、美国雇主担保移民美国雇主担保移民简称EB-3雇主担保移民,申请人需要获得美国雇主长期的就业担保许可,在获得劳工卡之后递交移民申请。EB-3雇主担保移民主要有以下三种:
申请人必须证明有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经历,且从事没有合适的美国人做的工作。
申请人必须证明拥有美国学士以上学位或同等海外学位,且从事没有合适的美国人做的工作。需要注意的是,教育和工作经验不能代替学士学位。
申请人从事非技术工作,不能是临时工或季节工,且从事没有合适的美国人来做的工作。常见的职业有食品加工、种植工、养殖工等等职业。